武汉市2017年度科技金融计划申报已经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申报计划类别
本次启动申报的为后补助类,包括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和科技保险补贴。
二
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
(一)支持对象及条件
支持对象: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、农业科技型企业。
支持条件:在武汉地区注册、成立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前(含),资产总额不高于3亿元、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亿元。
(二)补贴时段
2015年7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
(三)补贴标准
对补贴时段内已还清本息的贷款,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%给予贴息。单笔贷款最高贴息期限为1年,单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。已获得市级财政贴息的,不再支持贴息。
(四)申报材料
1.武汉市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(见附件1);
2.企业2015年度审计报表;
3.企业国税和地税的2015年度纳税申报表首页、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;
4.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、银行进帐凭证、还款凭证及利息支付清单;
5.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(见附件3)。
三
科技保险补贴
(一)支持对象及险种
支持对象:在武汉地区注册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技术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、科技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科技型企业。
补贴险种:专利险、关键研发设备险、营业中断险(研发中断险)、产品责任险、产品质量保证险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、出口信用险。
(二)补贴标准
对购买科技保险的企业,按其缴纳保费的50%给予补贴;对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出口信用险,按其缴纳保费的100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。核定后补贴额不足0.5万元的,不予补贴。
(三)补贴时段
起保日在2015年7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期间。
(四)申报材料
1.武汉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(见附件2);
2.保单和保费发票;
3.武汉市海关提供的2015年度出口数据统计单(仅针对出口信用险)。
四
申报方式
(一)网上申报
1.在线填报。在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(www.whst.gov.cn )服务事项栏目中,点击“政策兑现申报”-“在线申报”,以申报人账户登陆。选择需要申报的补贴事项类别,在线填写信息表。
2.上传附件。填写好相关补贴资金申请表,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,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;其它附件也以PDF文件上传,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5M。
3.提交项目。在线填报及上传附件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;确认项目成功提交后,申报完成。
(二)申报时间
2017年3月30日-5月1日。